2021年开封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开封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发展和改革创新,持续推动人才开发和分类评价改革,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推动继续教育创新发展,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强化专业技术人才政治导向,为谱写新时代开封更加出彩新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做好人才分类评价工作
(一)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平安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坚持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评价标准的首位,对政治和品德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落实一线人员职称倾斜政策。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一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倾斜措施,会同教育部门落实好中小学农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三)丰富人才评价方式。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讲课答辩、实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扩大答辩评价范围,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四)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员贯通评价工作。落实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活力。
(五)规范事业单位评审计划备案制。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指导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按时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报评审计划备案,坚持年度评审计划备案一次完成、一次上网公示制度。
(六)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发文等全流程监管。开展评委会承办部门考核评估工作,及时通报评估结果。
(七)加强评委会监督管理。落实评委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巡查抽查制度,加强事中巡查、事后复查、结果抽查,强化评委会全链条管理,确保职称评审质量。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水平
(一)强化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建设,注重业绩贡献,严格组织程序,组织开展第二届开封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首届开封市职业教育教学专家选拔工作。
(二)开展开封市D、E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开展我市首次D、E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加快高质量发展中的高端引领和关键支撑作用。
(三)组织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工作。按照省厅要求积极组织本年度河南省职教专家申报工作,切实将优秀专家推荐上去。会同市财政局和市教体局对2015年入选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进行考核。
(四)印发年度继续教育工作通知,推动继续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在线注册学习积极性。丰富继续教育学习形式,丰富课程内容,创新学员学习考核评估手段,提升继续教育培训效果。
(五)开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班。适时组织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
(六)开展继续教育基地运行情况调研,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和认定。
(七)做好国务院特殊津贴发放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工作。
三、优化博士后管理工作,打造人才聚集高地
(一)拓展科研平台,加强设站单位管理。加强博士后科硏平台日常管理,既注重建站数量,又注重设站质量。按照省博管办要求,开展2021年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设立工作。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考核评估,畅通退出渠道,对设站单位实行优胜劣汰。
(二)扩大博士后招收数量。以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为载体,创新工作思路,实行设站单位责任目标机制,加大流动站博士后招收数量;鼓励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独立招收、联合招收、代为培养招收博士后;支持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开展“项目博士后”招收工作,将博士后科研平台打造成人才聚集高地。
(三)做好纪念我省博士后制度实施30周年活动,加大博士后工作宣传力度。2021年是我省博士后制度实施30周年,我市将以此为契机,开展纪念博士后制度实施30周年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等相关活动,充分总结博士后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好博士后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博士后人才群体和博士后事业发展。
(四)完善政策,做好博士后经费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博士后经费的作用,做好2021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评审专项经费拨付、绩效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