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2022-03-09)

汴政办 [2022] 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承担规章草案起草工作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对政府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和适时审议项目,规章草案起草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努力提高规章草案送审稿质量,及时提交规章草案送审稿及相关材料,为立法审查留出必要时间;报市政府审查的规章草案送审稿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

附件:开封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