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开封市职业教育提质扩容行动方案 (2021—2025年)的通知(2022-03-09)

汴政 [2021] 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职业教育提质扩容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23日  

开封市职业教育提质扩容行动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教职成〔2020〕7号)《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豫政〔2021〕2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实施我市职业教育提质扩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为根本,以促进质量提升为核心,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构建郑开同城化新发展格局,实施我市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高全市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基本建成支撑技能社会建设的职业教育体系、开放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及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为我市提升产业硬实力、建设产业新高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目前,在汴大中专职业院校共计在校生13.8万人,其中7所高职院校在校生6.7万人;21所中职学校在校生7.1万人。经过逐步发展,到2025年大中专职业院校招生规模将达到新增14.5万人的目标,其中,高职院校5年共增加11.4万人,中职学校5年共增加3.1万人。通过5年职业教育提质扩容行动,在汴大中专职业院校在校生人数达到28.3万人,实现翻番。在汴本科院校招生规模5年增加3万人,到2025年底驻汴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人数达到39.1万。

二、重点工作

(一)新时代立德树人行动计划
  1.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统筹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培育20个思政课程示范课堂和20个课程思政典型案例,鼓励聘请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技术能手、大国工匠担任兼职导师,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相融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塑造职业工匠精神。将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培育融入人才培养中,借鉴现代企业文化,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并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每所学校每个专业大类都要选取典型企业作为职业素养培育实践基地,选树一批职业素养和工匠精神教育典型。(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构建“三全育人”体系。构建学校全体教职工、企业师傅、学生家长等全员、全程、全方位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培育10所左右“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学校。(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各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协调发展
  1.积极推动实施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市政府统筹规划辖区内所属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成立多部门联动的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管理。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用地保障。校舍新建、扩建、改建所需基建投资,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凡经批准建立或筹建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政策予以减免。鼓励企业和个人以提供免费服务、捐赠等形式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捐赠企业和个人依法享受有关税收方面的优惠。到2022年底,达标学校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总量的30%;到2023年底,达标学校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总量的60%;到2024年底,达标学校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总量的90%;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标。(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资源规划局)
  2.坚持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保持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明晰中职教育办学定位,由就业教育转向生涯教育,重点转向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生源。畅通“中职+高职”的贯通培养渠道,推进中职“双高”建设,发挥领航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落实“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鼓励高职院校紧密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发展,对新建高职院校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加快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紧贴社会需求,鼓励和支持本科高校承担现代职教体系项目,向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支持具有相应资质的应用型本科高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培养人才。逐步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资源规划局)
  5.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鼓励民间资本和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民间资本和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可享有相应权利。民间资本和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民间资本和企业自愿以公开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健全财政、登记、收费等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的相关政策,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资源规划局)
  (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行动计划
  1.打造产教融合集成平台。推动学业、就业、职业、产业、行业、企业“六业联动”,构建学生成长、职业院校发展与行业企业发展命运共同体。支持建设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和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启动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教联盟改革试点,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打造10个高质量的产教融合集成平台。支持建设一批校企联合实训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和工匠培训基地。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建设10个有特色、成规模化的示范性职教联盟。(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健全产教融合的职教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架构,推动政府、企业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加大“订单式”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实际需求紧密契合。(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教学改革行动计划
  1.推进品牌专业(群)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骨干专业和省级品牌专业(群)。建设8个契合发展需要的高水平专业(群)和20个契合发展需要的品牌专业(群)。(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创新教学模式,深化专业课程体系改革。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以专业建设(群)为龙头,以“三教”改革为重点,建立适应我市产业结构的专业体系。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建设一批职教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推动“课堂革命”,鼓励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加快建设智慧课堂。深化教法教材改革,遴选20门“示范课”和20部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新型教材。鼓励行业企业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鼓励职业院校积极承办和参加省级、国家级和世界级大赛。培育一批体现开封职教特色的高质量教学改革成果、教学创新案例并予以推广。(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
  3.实施“1+X”证书制度。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推动职业学校参与“1+X”证书制度实施,组建开封市“1+X”证书制度试点联盟,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遴选支持20个“1+X”证书制度试点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教体局)
  (五)教育师资培养行动计划
  1.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开展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鼓励教师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水平证书。加大名校长、名班主任、优秀思政课教师、教学名师、技能大师(行业工匠)培养力度,培育15个“开封职教名师工坊”、培养10位名校长,认定和挂牌10个高水平高素质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健全校企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建立校企共建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优秀兼职教师资源库,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完善相互兼职的常态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社会服务行动计划
  1.坚持职业教育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根本导向,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专项活动,评选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示范学校。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基础教育开放教学资源,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5年共认定30所开封市中小学职业体验示范中心。(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加大职业教育培训的规模和力度,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推动职业院校积极主动开展培训,5年累计培训人次不低于108万人次。提升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每个县区至少要建好、办好一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水平。支持职业院校面向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转岗职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打造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职业院校,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加强现代农业、环境保护等专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总工会、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各职业学校要成立专门机构,统筹负责本校建设任务的规划和实施,研究制订项目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逐步提高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并可适当高于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提高。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汴2021-42.pdf